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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印发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》
来源:广东老区网 | 作者:广东老区网 | 发布时间: 2022-02-25 | 125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〕3号)精神,8月28日,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《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  《意见》明确,2021-2025年,省财政新增210亿元,助力老区苏区人民“喝好水、走好路、读好书”。提高专项财力补助标准,重点老区苏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县每年5000万元,其他老区提高至每县每年2000万元。对老区苏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,按中央和省1:1比例出资,其中重点老区苏区省以上资金不超过财政应出资额,其他老区按财政应出资额的70%控制。建立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老区苏区的机制,以人才培训、营商环境打造、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,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。

来源:振兴司